关于组织全疆电大2005年1月期末考试抽查工作的通知2005年01月14日 塔城电大 |
||||||||||||||||||||||||||||||||||||||||||||||
各地、州、市电大及有关办学单位: 根据“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总结性评估提出的对期末考试进行抽查的要求,经新疆电大研究决定,2005年1月期末考试期间组织一次全疆的考试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抽查目的 真实把握全疆各级电大开放教育的考试情况,科学分析考试质量,反馈教学信息,进一步提高教学和考试管理的质量。 2、抽查方法 (1) 考点抽样 本次抽查包括全疆16个地州电大及办学单位,主要抽取每个地州电大的校本部考点,共抽取16个考点。 (2) 课程抽样 本次课程抽查对象为新疆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统一考试课程,共抽查10门课程,各样本考点均全部进行抽查。 3、抽考人员 所有被抽查考点均由新疆电大所派巡考人员和各地州电大所派交叉巡考人员组成,有关交叉巡考的具体安排见《新疆电大关于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交叉巡考的安排》。 4、抽考程序 每个被抽查考点由两名抽考人员蹲点监考、巡考,被抽查课程的考后试卷均由新疆电大的抽考人员直接带回新疆电大评阅。成绩登统工作结束后,由新疆电大进行成绩分析并公布抽考结果。抽考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册或平时作业的完成情况及批阅情况将由抽考人员在抽(巡)考期间一并检查。 5、有关要求 1、全疆各级电大要充分认识这次考试抽考工作的重要性,并给予高度的重视。 2、各电大要将被抽查课程的考后试卷清单单独列出,由新疆电大的抽考人员随被抽查课程的考后试卷一起带回新疆电大。其他课程及环节的考务管理仍然要求严格按照期末考试通知中的规定进行。 3、请全疆各级电大积极配合新疆电大抽考人员,共同做好本次抽考工作。 附件:1、新疆电大抽考科目及时间安排 二OO五年一月十日 附件1: 新疆电大抽考科目及时间安排
|
||||||||||||||||||||||||||||||||||||||||||||||